本文介绍设立股份制公司必须具备的条件,主要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来得出的。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数、最低发起资本与公司名字等都有相应的规定,具体如下文:
股份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设立的企业组织的典型形式、主要形式,它的规模比较大,股东人数多,甚至有些达到几千、几万或者几十万以上,公开程度高,管理需要规范,在社会经济日常产生的影响较为广泛,与社会公众利益联系密切。因此,对于设立股份公司在法律上规定了应拥有的条件,并且这类条件在有关的法律条约中有进一步的规定。
设立股份公司应当拥有的条件是:
依据《公司法》,设立股份公司,应当拥有下列条件:
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: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,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。
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;
股份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法设立的,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。公司全体发起人的初次出资额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,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创建之日起两年内缴足;其中,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。在缴足前,不能向别人募集股份。
股份公司采取募集方法设立的,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。
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股份发行、筹措事情符合法律规定;
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,使用募集方法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;
有公司名字,打造符合股份公司需要的组织机构;
有公司住所。
温馨小提示:
慎重拟定公司章程
公司章程是规定企业的组织和经营原则,确定公司权力、股东权义,个组织机构的责权利分配的规范性文件,可以说是企业的“宪法”。所以公司章程必须要完善,不可以有所疏漏。公司章程中包含下列基本内容:
公司名字和住所;公司发起人可以自己选择任何适合的公司名字,但不能用与其经营范围或资产不相符的名字,也不能与已注册的公司名字相同或相近。公司名字还应标明企业的类型,如无限公司或公司的字样。
公司经营范围;在章程中明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性质。一是让投资者明确所投资金的作用;二是使企业的顾客明确知道企业的权力范围,假如要改动,需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改变公司章程,变更登记。
